【公告】104-1學程證書領證時程
學程申請證書時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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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於本學期(1041)即修讀完學程,請至學程資訊網中列印學程證明書申請表,跑完相關審核核章程序後送至教務處課務組王依雯小姐(分機3316),以利登錄及學程證書之印製。
關於學程證書領證時程如下:
學程證明書申請表紙本 最晚送至 課務組之時間 |
領證書時間 |
領證書 地點 |
105/01/08(五) | 105/01/26(二) | 註冊組 |
ps1.若學生已於時限內提出申請,但錯過領證時間, 請學生於上班時間至教務處註冊組找許儷齡小姐(分機3326) 領取,但若於105/02/26(五)前尚未領取, 則會將該學程證書銷毀。
ps2.若學生無法親自領證,請代領者帶著代領者的學生證或身分 證代領即可
ps3.若需要郵寄證書, 請學生至課務組繳交學程證明書申請表後, 至教務處註冊組找許儷齡小姐(分機3326) 填寫信封並繳交掛號郵資,屆時註冊組會再幫學生寄出,謝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