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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度補助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,自即日起至111年11月22日受理收件

  • 2022-11-01
  • 管理員

一、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10月24日環署基字第1111144761號函及「補助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執行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本案重點摘錄如下:
(一)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1年11月22日下午5時止。
(二)申請對象:國內公私立大學、具研究發展能力之財團法人、產品製造業、應回收廢棄物之責任業者、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、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、或取得許可之再利用機構。
(三)補助事項:提升應回收廢棄物產品環境化設計或源頭減量、應回收廢棄物資源回收再利用比率、有害物質回收(去除)比率、每單位回收處理量之污染排放減量、再生料品質或價值,以及應回收廢棄物或評估納入應回收廢棄物之資源循環利用。
(四)重點補助主題:分產品設計之環境化及最佳化、回收分類處理技術、回收處理體制創新管理、回收物質再利用用途或二次料產品高值化應用之研發,及其他計5項。另指定補助主題包括以下5項,詳細內容如附件原函。
1、廢紙與廢鐵類回收資訊模式與監控研究。
2、自行車用輪胎添加廢輪胎再生膠技術開發計畫。
3、建構LED燈具循環材料與產品服務化低碳商業模式研發計畫。
4、回收物質燃料化殘餘物高值應用評估計畫。
5、紡織資源循環之全生命週期環境衝擊評估分析方法學研究與開發。
三、旨案補助項目限人事費、耗材費與設備租用、維護費及委託檢測費,申請前請詳閱「112年度補助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」公開徵求申請須知及相關文件書表,請至該署資源回收網「最新消息」連結處下載(https://recycle.epa.gov.tw/)。https://doc.uch.edu.tw/ready/Common/BoardQuery.asp?pid=KPYzMi59FMWxFMR2HMW7Fybib6hsb6tFCaG0IJ==&Im=18867C8&IsTable=