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學年度暑期重修開班作業相關事宜 2026-05-27 管理員 一、暑修流程:意願調查(6/3至6/17)、選課(6/22至6/28)、繳費(7/1至7/5)、上課(7/13至8/14)。 二、意願調查與選課,請參閱教務處首頁之暑期修課處網址說明,必修重修科目方可登記,每人不得超過10學分,應屆畢業生得酌予增加5學分。 三、繳費達12人方可開班,為避免影響其它學生開課權益,繳費開班後不得申請退課或退費。 四、成績依學生學業成績考核辦法辦理,其它未盡事宜依相關法規規定辦理。 1 1 4 學年度暑期重修班行事曆 Tweet 列印本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