艺术与设计类国际竞赛计画
一、国内公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在学学生于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期间,获「教育部鼓励学生参加艺术与设计类国际竞赛奖励要点」所列国际设计竞赛得奖者,学校得于旨揭期限内检附相关资料备文报部申请奖励金、奖金差额与机票补助。
二、相关申请作业若有疑义,可洽询本部或计画办公室承办人李小姐或易小姐(联络电话:04-23320022或04-23320033、E-MAIL:idc.org.tw@gmail.com)。
三、检附旨揭计画申请须知1份供参。
一、国内公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在学学生于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期间,获「教育部鼓励学生参加艺术与设计类国际竞赛奖励要点」所列国际设计竞赛得奖者,学校得于旨揭期限内检附相关资料备文报部申请奖励金、奖金差额与机票补助。
二、相关申请作业若有疑义,可洽询本部或计画办公室承办人李小姐或易小姐(联络电话:04-23320022或04-23320033、E-MAIL:idc.org.tw@gmail.com)。
三、检附旨揭计画申请须知1份供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