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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度补助应回收废弃物回收处理创新及研究发展计画,自即日起至111年11月22日受理收件

  • 2022-11-01
  • 管理员

一、依据行政院环境保护署111年10月24日环署基字第1111144761号函及「补助应回收废弃物回收处理创新及研究发展计画执行要点」办理。
二、本案重点摘录如下:
(一)申请时间:即日起至111年11月22日下午5时止。
(二)申请对象:国内公私立大学、具研究发展能力之财团法人、产品制造业、应回收废弃物之责任业者、应回收废弃物处理业、公民营废弃物处理机构、或取得许可之再利用机构。
(三)补助事项:提升应回收废弃物产品环境化设计或源头减量、应回收废弃物资源回收再利用比率、有害物质回收(去除)比率、每单位回收处理量之污染排放减量、再生料品质或价值,以及应回收废弃物或评估纳入应回收废弃物之资源循环利用。
(四)重点补助主题:分产品设计之环境化及最佳化、回收分类处理技术、回收处理体制创新管理、回收物质再利用用途或二次料产品高值化应用之研发,及其他计5项。另指定补助主题包括以下5项,详细内容如附件原函。
1、废纸与废铁类回收资讯模式与监控研究。
2、自行车用轮胎添加废轮胎再生胶技术开发计画。
3、建构LED灯具循环材料与产品服务化低碳商业模式研发计画。
4、回收物质燃料化残馀物高值应用评估计画。
5、纺织资源循环之全生命周期环境冲击评估分析方法学研究与开发。
三、旨案补助项目限人事费、耗材费与设备租用、维护费及委讬检测费,申请前请详阅「112年度补助应回收废弃物回收处理创新及研究发展计画」公开征求申请须知及相关文件书表,请至该署资源回收网「最新消息」连结处下载(https://recycle.epa.gov.tw/)。https://doc.uch.edu.tw/ready/Common/BoardQuery.asp?pid=KPYzMi59FMWxFMR2HMW7Fybib6hsb6tFCaG0IJ==&Im=18867C8&IsTable=