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委讬本校办理之「磨课师标竿课程选拔」自即日起受理申请,检送申请办法等相关资讯,请查照。
说明:
一、为鼓励大专校院及教师持续推动及精进磨课师课程发展,并促进校际观摩学习及交流,办理本评选活动。
二、本选拔活动参加对象须符合以下资格: (一)凡我国大专校院教师发展之磨课师课程,于民国111年1月1日后开始开课,并于民国114年9月30日前于公开平台完整实施一次,不限学习对象身份、不限校内开课,开放大众学习者选修者皆可参加。 (二)报名参加评选之课程,其实施过程含课程经营(如讨论版讨论等)应能于该公开平台上完整观看。 (三)曾获选任一届教育部「磨课师标竿课程奖」的课程不列入本次评选。
三、报名方式:请填妥磨课师标竿课程评选申请书(附件1)、授权书(附件2)及课程汇整表(无制式表格及格式),于114年10月31日晚上12点前寄至elmo@nycu.edu.tw信箱,逾期恕不受理。
四、检附「磨课师标竿课程评选申请书」、「授权书」及「磨课师标竿课程评选作业说明」,如有申请相关疑问,请洽计画办公室。
连络电话:(03)5712121分机54398李小姐;服务信箱:elmo@nycu.edu.tw。
正本: 各公私立大专校院 副本: 教育部资讯及科技教育司、第二期数码学习深耕计画大学分项办公室(均含附件)
附件说明: (3件) 如说明四(
8395746237a897d5c5bde59b8b85af2a_A096M0000Q_1140031797_doc1_1_Attach1.odt、
8395746237a897d5c5bde59b8b85af2a_A096M0000Q_1140031797_doc1_1_Attach2.pdf、
8395746237a897d5c5bde59b8b85af2a_A096M0000Q_1140031797_doc1_1_Attach3.pdf,
共三个电子档案 )